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奖励工作的通知》安排,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遴选出教学成果奖2项上报省厅。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8日,如有异议,可以各种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0716-8066156
教务处
2022年2月22日
附件【公示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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